张家口市退耕还草工作实记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张家口市退耕还草工作实记
武云峰
一、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开展情况
2000年以来,张家口市按照国家退耕还林(草)规划和政策,对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等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要求的地块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截至目前,全市实施退耕还林还草435.4万亩,其中:上一轮(2000年至2006年,从2007年以后国家停止执行退耕地还林还草政策实施)实施退耕还林还草431.6万亩(其中退耕还草5.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3.8万亩(2015年至2016年实施)。全市实现了现行政策下应退耕地全部退耕。
二、退耕还草政策争取情况
根据2019年国家发改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规划(2019-2035年)》,我市到2022年需完成退耕还草任务100万亩,到2035年需累计完成退耕还草任务180万亩。为落实“首都两区”规划明确的180万亩退耕还草任务,我局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和省林草局进行了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国家发改委表示,张家口坝上地区25度以上坡耕地已实现应退尽退,25度以下坡耕地在目前严格保护耕地形势下不具备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条件;农业农村部表示,严格按照耕地分类使用管理,今后随着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对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给予支持。自然资源部表示,180万亩耕地调整为生态用地,需要相应补划耕地。综上所述,我市坝上地区现有的耕地,已不符合现行退耕还草政策要求,也无补划耕地空间,不能在现行政策条件下完成“首都两区”规划的退耕还草任务。
三、退耕还草任务完成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首都两区”建设规划落实工作,省领导多次到张家口实地调研,对我市退耕还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9年9月,省委王东峰书记到张家口调研检查时指示“积极推进退耕还草工程,在我省坝上地区创造条件推进退耕还草项目落地实施,促进坝上地区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下半年,袁桐利常务副省长到张家口调研检查,并多次要求“180万亩退耕还草要在2020年一次退出,全面完成,做到‘一把清’”。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了《张家口市退耕种草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一次性完成180万亩退耕还草任务。
2020年各县区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保证县域范围内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不减少的基础上,通过县区扶农公司或国有企业流转土地181.26万亩(其中流转农户耕地153.57万亩、流转集体耕地27.69万亩;流转基本农田118.26万亩、一般耕地63万亩),通过与君乐宝、草都等59家草牧业、药业公司合作,采取种植饲料饲草作物、中草药和人工干预自然修复3项措施休耕种草181.26万亩(其中:种植燕麦、苜蓿、一年或多年生牧草、饲草混播等方式种植饲料饲草作物111.48万亩;种植水飞蓟、黄芪、防风、黄芩、柴胡等方式种植中草药20.42万亩;采取补播牧草、断根萌蘖、施肥等人工干预方式,促进自然修复49.36万亩),提前15年完成了“首都两区”规划任务。省、市两级先后开展了检查验收,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了实施情况,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期间,为区别与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不同,防止引起政策执行风险,省发改委、省林业和草原局、张家口市政府将“首都两区”退耕还草任务名称调整为休耕种草,并修改完善了《张家口市坝上地区休耕种草推进方案》。
202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组织坝上县区围绕“巩固休耕种草成果,调整种植结构,提升成效”的总要求,持续巩固坝上地区180万亩休耕种草成果,休耕种草涉及的乡镇、村、农户、人口均无变化,完成种植粮饲作物共118.35万亩,中草药32.28万亩,自然修复30.63万亩,依法依规调优了种植结构,有效落实了国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措施,巩固了休耕种草成效。
同时,省市财政按照每年每亩平均150元进行补助,其中:省财政按照每年每亩补助100元的标准,每年1.8亿元,2020、2021两个年度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县区;市财政按照每年每亩50元的标准,每年0.9亿元,2020年补助资金已下达,2021年补助资金正在筹措中。
下一步,全市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围绕巩固退耕还草成果、培育发展绿色产业,依法依规高质量持续巩固提升退耕还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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