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公益冠名权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张家口市公益冠名权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武云峰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保护积极性,实现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更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林草局起草了《张家口市公益冠名权指导意见》。
二、起草过程
今年3月17日,时任市政府市长武卫东指示市林草局编制《张家口市公益冠名权指导意见》。市林草局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张家口市创新完善林业建管机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荒山荒坡荒地经营权拍卖、林地林木经营权流转、碳汇开发等实际,组织编制了《张家口市公益冠名权指导意见》,于4月27日上报市政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请晓函同志组织研究,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的批示意见,我们相继征求了各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金控集团意见。期间,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文浩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组织进行了研究。根据6月下旬市委卫东书记、市政府文锋市长、晓函常务副市长批示意见,我们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删除了“碳汇开发收益”作为激励措施的内容,增加了“要求县区在推进过程中认真梳理甄别林权权属”等内容,并再次征求了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市直部门意见。经过两次征求意见,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金控集团都无修改意见。形成了《张家口市公益冠名权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张家口市公益冠名权指导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推进路径、主要激励措施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一是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盘活现有资源,促进森林资源转变为资产,资产变资金,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思想。
二是明确了依托华美绿色环保基金会张家口华美生态专项基金或县区自行确定的基金平台,制定政策措施,以公益冠名权、生态资源开发为主要激励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
三是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激励措施。一是各类社会主体以完全成本投资建设并全程管护的新造林,和以捐赠等方式全成本获得并全过程管护的造林成果,可以依法依规获得林木经营权,可以依法科学合理经营利用,获得公益冠名权。二是各类社会主体认养林木100亩以上,并按每亩每年50元标准连续给付5年以上管护费的,可以获得公益冠名权。三是各类社会主体以投资或捐赠等方式获得林木经营权后,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可按一定比例在非林地搞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各类社会主体捐赠钱物的,由华美生态专项基金会或县区自行确定的基金平台出具书面或电子凭证。
四是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甄别、落实激励措施、加强资源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等5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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