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张家口市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的比选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张家口市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以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比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和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1.2项目总投资估算:338920000.00元(叁亿叁仟捌佰玖拾贰万元整)。
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和改造工程,新建和改造防火道路共722.94千米,其中新建防火道路611.39千米,改造防火道路111.55千米。
1.4建设地点:赤城县、崇礼区、沽源县、怀安县、怀来县、康保县、尚义县、万全区、蔚县、宣化区、阳原县、张北县、涿鹿县、小五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涿鹿县和蔚县)和大海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城县)以及市林场(桥西区)
1.5服务内容:编制《张家口市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并取得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
1.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
1.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1.8服务进度: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所需资料齐备后,成交供应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1.9最高限价:210000.00元(贰拾壹万元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服务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2.3服务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3.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
4.服务响应
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1月24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林业大厦11楼1118室。
4.3响应文件包括:(1)报价单(函);(2)营业执照副本;(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1月24日上午12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并拒绝接受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满足比选公告要求、企业综合实力强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如果企业综合实力与报价最低相冲突,经采购人综合评判确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在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官网(http://ly.zjk.gov.cn/)上发布。
7.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口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林业大厦11楼1118室
联系人:陈雨晴
电 话:0313-80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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